关于印发《津市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批操作细则》的通知
津市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解读
1.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
政策施行期内凡在津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不限津市户籍。购房者自愿申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新建住宅商品房2万元/套:
如张三在津市购买2套住宅,按住宅商品房2万元/套的标准,即可获得共4万元补贴
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标准分四档:
20万元≤房屋总价<30万元,补贴2万元/套;
30万元≤房屋总价<40万元,补贴3万元/套;
40万元≤房屋总价<50万元,补贴4万元/套;
房屋总价≥50万元,补贴5万元/套。
如李四购买一套价值25万的商铺和一套价值43万的商铺,即可享受2万加4万的补贴,共6万元。
不限制套数。
3.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完成合同签约、合同网签备案、契税缴纳。
买非住宅的需要提交全额销售发票。
2.棚改安置补贴与购房补贴政策二者选一。
4.需要带哪些资料去部门审批?
需要准备身份证、银行卡账号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契税发票、非住宅的全额销售发票送至住保中心市场监管股即可。
5.补贴是直接发给购房者吗?
是。补贴将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账户。
6.房屋产权性质会发生变化吗?
会发生变化,房屋产权会变为财政补贴房,购房者拥有有限产权。在购房人拿到购房补贴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根据补贴发放情况,对购房者的商品房给予有限产权标注登记。
房屋出现上市交易、赠与、继承等变更房屋产权人情况,须将补贴款项全额退缴至市财政局指定账户,也可以在全额退缴补贴款项后解除有限产权限制,即可上市正常交易。
只要不出现产权变更和退房情况,不会收回补贴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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