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子是令人开心的事,但是如果在这件事上出了岔子,谁都会不顺心。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买房,遇到了纠纷往往不知如何是好。
一、延期交房
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购房者。是目前最常见的房产纠纷。
如何避免:
尽量选择口碑较好,品牌较大的开发商,这样的开发商更有保障一些,其次就是合同里约定好延期交房的赔偿等相关事项。
关于维权:
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违约金。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若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可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质量问题
如何避免:
看房买房时,在开发商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专业的人士来检验房屋的质量;如果该楼盘有熟人,也可以向其咨询质量好坏。
关于维权: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三、面积缩水
如何避免:
买房时,确保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与产权面积一致,不仅要写清楚总价和面积,还要写清楚房屋单价。如果合同不写房屋单价,当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想追回损失时,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买方要对房屋面积有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仅局限于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以及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
关于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四、附条件交房
一些开发商在交房时,往往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如先交房后验房,先交费用或者先签订免责条款补充协议才给钥匙。对开发商提取的不合理要求,业主千万不要答应,必要时,业主们要团结一致,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今买房,很多的楼盘出现交房即维权的现象。业主在交房时,除了要仔细检查房子的质量外,还要重点关注开发商交房手续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合理,以最大限度避免收房时出现问题。
总之,购房者们还是要多了解相关的房产知识,与其在事情发生后维权,不如在纠纷发生前学会如何避免,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